案情簡介
消費者購買一輛SUV,目前在三包期內。購買后不久出現轉向卡頓和異響故障。購車的經銷商檢查后判斷需要更換轉向機構,但配件一直未到貨。一段時間后,經銷商告知消費者店里已經被廠家取消授權,不再負責故障車輛的維修,讓消費者去其他經銷商處,消費者詢問如何處理。
相關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六) 明示由生產者約定的修理者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但不得限制消費者在上述修理網點中自主選擇修理者。
處理意見
因此,本案例中消費者可以到任一生產廠家授權的經銷商處對車輛故障進行維修。